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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03 10:24:46   作者: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陕西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35号)精神,切实提高我校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申报范围及名额详见附件1。

请包含在附件1大类中所涵盖专业的各院(系)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积极申报。

二、申报材料

1.《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院系)-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院系)-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3。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院系)-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支持建设。获得立项建设的项目将有资格参加今后省级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推荐评选。

请各相关院(系)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专业积极申报,并于2019年6月18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交实践教学科。申报项目校内评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实践教学科联系:81469695。

教务处

2019年6月3日

附件1:申报范围及名额.docx

附件2:申报表.docx

附件3:视频要求.docx

附件4: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5:项目联系人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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