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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26 09:36:1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据《西安石油大学教材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2〕81号)和《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公布 2023 年(第十批)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西石大教〔2023〕220 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年教材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25部校级教材建设项目(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教材主编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和审核表。2023年立项且按期结题的项目,请教材主编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2)、《西安石油大学教材编写审核表》(附件3),并提供出版合同复印件、样书5本。

原则上教材建设项目结项时应与立项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项目名称变更的,由教材主编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申请表》(附件4)。

请教材主编于2025年6月6日前登录申报平台提交申请(上传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附件3签字盖章版PDF、附件4签字盖章版PDF、出版合同复印件)。

【操作步骤】学校官网—教务处—泛雅平台—教科研管理—工作台—项目申报—“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

2.单位审核。教材主编提交报告书后,由教学办主任按材料提交要求及验收要求进行线上审核。项目审核需在2025年6月9日前完成。

【操作步骤】学校官网—教务处—泛雅平台—教科研管理—工作台—项目评审—“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

3.延期(终止)申请

2023年立项但未能按期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由教材主编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一式1份(见附件5),经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以院系为单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管理办公室。延期项目只能延期1次,期限不超过1年,如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结题,项目予以取消,收回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教材建设项目。

三、材料报送

1.请教材主编于2025年6月6日前登录申报平台完成线上填报。

2.请各院(系)于2025年6月9日前完成单位审核,并以院系为单位于2025年6月916:00前将《西安石油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结题项目样书5本报送至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管理办公室(博览楼233B)。

 联系人及方式:

 联 人:张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029-81469686

 办公邮箱:jwcjck@xsyu.edu.cn


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5年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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