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西石大教〔2023〕119号)和《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3〕93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年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3年立项的所有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自筹项目)及2021年申请延期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要求
凡申请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系统提交材料
1.《西安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盖章后上传PDF;
2.《西安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PDF;
3.成果附件合并成一个PDF,包括:(1)主要研究成果(论文、专著、教材、学生作品、教学方案等);(2)验证项目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支撑材料(领导批示、有关部门采用证明、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3)其他过程性材料(研究工作中的各种记录、照片、声像材料、调查问卷、研究过程测试记录等)。
各项目于5月26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各单位于5月28日完成系统审核。
(二)纸质版提交材料
以上1-3项材料,各一式一份,装订后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结题验收申请表》封面的复印件贴于袋面,由各单位统一盖章后于5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
三、结题验收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网络验收评审。此外,23年立项的重点项目还需进行现场汇报,请各项目组认真准备汇报材料,汇报答辩时以PPT 形式进行汇报,时间为6-8分钟,专家质询时间5-10分钟。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验收结果
1.学校发文公布验收结果,对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将终止项目研究,学校将在2年内不受理该项目组成员提出的教学研究、课程、教材等立项申请。
2. 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提出延期申请(见附件3),经教务处同意后备案管理,且每个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对申请延期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单位,学校将减少该单位新一轮教改项目的申报指标数。
联系人: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1469763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附件2:西安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附件3:西安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附件4. 系统操作手册
西安石油大学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