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生网上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21、2022、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生)。
二、选课时间
10月10日12:30—10月12日16:00。
三、选课要求:
1.2022级、2023级学生应选学校线下自开课程,限选2个学分;
2.2021级学生可选择网络通识教育课程或线下自开课程;
3.音乐系学生仅可选择网络通识教育课程。
四、培养方案要求
依据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须在2-7学期修满6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在思想政治类课程中至少选修1学分,在社会素养类、工程素养类课程中至少各选修 1.5学分,在美育类课程中至少选修2学分(附件: 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类别)。
五、选课方法和操作步骤:
在学校主页点击“教务管理”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首页,学生登录后方可进行选课操作。
选课:
1.使用学号登录教务系统,进入教务系统界面;
2.选择“我的”菜单下的“选课”功能,点击页面中间的“进入选课”,进行课程选课操作;
3.点击“可选课程”栏,在课程列表页面选择“操作”栏下的“选课”按钮进行课程选择,操作成功后提示操作结果。
退课:
在选课界面中,点击“已选课程”栏,在课程列表页面选择“操作”栏下的“退课”按钮进行退课操作,操作成功后提示操作结果。
选课成功后,在“我的课表”中查询已选通识教育选修课课表。
六、选课原则和注意事项
1.请所有学生务必查清楚本人已修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门数及学分,合理安排选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选课请求将不予受理,应参加下一学期选课。
2.按照培养方案规定,本学期为21级学生最后一次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请21级学生务必在本学期修满6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
3.选课阶段内以“先选先得”为原则,选满人数自动停止选课。学生选课成功后在,课程列表中可查询上课信息。
4.所有课程一经选定必须参加听课和课程考核,不得中途退出。学生选课结果以网上选课结果查询为准,未经选课参加考试,该学分不予承认,成绩无效。
附件: 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类别
教务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