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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第十批)教材建设项目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09 13:02:4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材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281号)和《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公布2023(第十批)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西石大教〔2023220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立项的25部教材建设项目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开展教材编写与出版前应由主编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材编写审核表》(附件2),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审核同意、公示通过后方可进行出版。

二、教材工作委员会每年对立项教材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对进度缓慢、编写质量达不到预期要求的,将撤销立项。请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年度(中期)检查表》(附件3),院(系)严格督促教材编写进度,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认真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年度(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按时提交。

三、立项教材建设项目教材出版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5本样书给教材工作委员会存档,并同时做好项目验收相关资料整理工作。

单位20241021(星期一)前将《西安石油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年度(中期)检查表》《西安石油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年度(中期)检查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管理办公室(雁塔校区:二号教学楼610邑校区:办公楼113西),电子版文件发送指定邮箱,电子版文件名称请注明院(系)+主编+教材名称

联系人:李老师  周老师

话:029-81469526

箱:jwcjck@xsyu.edu.cn



附件1. 《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公布2023(第十批)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西石大教〔2023220号)

附件2. 西安石油大学教材编写审核表

附件3. 西安石油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年度(中期)检查表

附件4. 西安石油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年度(中期)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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