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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籍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3 09:02:2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西石大教[2022]129号)、《西安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1]33号)的规定,现启动对本科生2023-2024学年学籍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籍审核相关规定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预警,由学生所在院(系)及时下达预警通知书,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监护人),并对其学习情况进行跟踪。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级处理。

1.在学年学籍审核时累计不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20(含20)学分以上的;

2.本人申请留级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退学处理。

1.在学年学籍审核时累计不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26(含26)学分以上的;

2.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3.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4.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5.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7.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的其他情形。

(三)本硕连读学生学籍审核。

1.第3、5学期开学初,由所在院(系)对学业成绩进行审核。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学业警示。

(1)所修读的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5,或平均学分绩点在其所在专业当年排名中未进入前50%以内的。

(2)有1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的。

2.本硕连读学生在审核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本硕连读资格。

(1)学业警示达到2次的。

(2)在校学习期间违反校规、校纪等,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所在院(系)可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习能力、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等,全面考评其综合素质,认为不适合继续培养的。

二、时间安排

(一)9月22日23:59起关闭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届时学生补考成绩将无法录入。

(二)9月23日-26日各院(系)进行学籍初审并公示,9月27日下午17:00以前将学籍审核处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附表1)。

在公示期间达到退学条件和留级条件者,可提出留级申请;未达到留级条件者,也可提出留级申请(附表2、3)。由所在院(系)集体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集中办理。

(三)9月29日教务处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下发院(系)。

(四)9月30日教务处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并下发文件。

(五)10月8日-10月9日各院(系)指导学籍异动学生办理相关手续,院(系)依照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置课(附表4),同时将该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备案。

、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应切实落实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籍异动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学籍审核和支撑材料收集等工作。

(二)认真核实学生学业成绩,严格学籍审核,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学籍审核政策宣讲和学生思想教育,落实学业预警机制,及时与学生家长(监护人)联系,做好学业帮扶与跟踪,帮助预警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

(四)针对2021级学生存在双学期不及格的课程,计划将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展重修工作,各院(系)做好告知工作,让学生了解相关要求。

附表1:2023/2024学年学籍审核处理意见学生名单

附表2:西安石油大学申请留级审批表

附表3:西安石油大学学生退学申请表

附件4: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置课申请表(学籍异动)


教务处

2024年9月23日

  • 附件【附件1-4.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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