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1〕33号)、《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西石大研〔2021〕227号)相关规定,经学院对2021级本硕连读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业水平等进行审查,教务处复核,有14名学生通过本硕连读资格审查,具体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送邮箱523409135@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孙老师 牛老师 电话:029-81469762

教务处
202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