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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5 09:05:16   作者:教务处   浏览次数:

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17182号)和《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课堂教学改革专项立项项目的通知》(西石大教〔2017243号)要求,学校决定对2017年立项的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立项建设的15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我校2017年立项的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于201711月开始建设,建设期限1-2年。已研究完成课堂教学改革专项的项目,按结题验收要求提交结题材料。还需继续建设的项目,按中期检查要求提交检查材料。

三、验收内容

以立项要求为依据,申请结题的项目,重点检查课程师资、课程内容、改革方法和措施、教学改革效果等;申请中期检查的项目,重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

四、材料报送

(一)凡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石油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7份,A3纸骑马装订(附件2)。

2.《西安石油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研究总结报告》7份,A3纸骑马装订(附件3)。

3.支撑材料(1份)A4纸双面打印、复印,制作目录,左侧装订。包括:

项目立项申请书原件或复印件;

主要研究成果(最终成果原件或复印件:论文、专著、教材、学生作品、教学方案及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

教学方法改革前后教学效果对比证明材料。

(二)凡申请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西安石油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7份,A3纸骑马装订(附件4)。

(三)课程负责人所在院(系)提交《西安石油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5)。

请各院(系)于321日前将上述材料收齐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鄠邑校区办公楼111室),电子版发送至jxyjk@xsyu.edu.cn.

五、结题验收评审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逐项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汇报材料,汇报答辩以PPT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质询时间5分钟。汇报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验收结果

1.学校发文公布验收结果,对于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学校将推荐参加省级教改项目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2.对于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将延期一年进行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项目,学校将收回资助资金,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再次申请各类教改、教学成果项目的资格。

3.对项目完成较好的单位,学校将在下一轮立项申报工作中给予增加项目申报数量的政策倾斜。

联系人:王海燕 严锐涛 电话:81469763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2017年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立项名单.docx

附件2:西安石油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3:西安石油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docx

附件4:西安石油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x

附件5:西安石油大学2017年课堂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结题汇总表.docx

西安石油大学

201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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