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
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等级评审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系)及职能单位:
西安石油大学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校内专家评审已于2017年1月15日完成,共评出入围奖项20项,名单见《西安石油大学2017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入围成果公示》(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学校将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组织校外专家进行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等级的评审工作,届时将确定校级教学成果获奖级别(特等奖3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1项)。
在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等级评审的基础上,学校将评审参与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推荐成果。参与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推荐成果必须为获得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及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中未获推荐的成果。
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等级和拟推荐省级教学成果的评审工作将同时举行。2017年入围的校级教学成果与2015年未获推荐的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同时答辩,由校外专家根据项目情况排序,再根据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评选数目(不包括2015年成果),确定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项目最终结果。在省级教学成果申报文件正式下发后,根据我校可以申报项目数,按照校外专家答辩排序(包括2015年成果),决定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项。
申报的教学成果请根据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申报内容,补充相关支持材料,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申请材料包括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5份,支撑材料1份,申报汇总表2份。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17年3月1日下午5:00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新校区办公楼111室),未按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2-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docx
教务处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