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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1 15:51:0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确保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教育部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准确无误。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表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1.理论课课内实验(含上机)。

2.独立设课实验。

二、编制要求及说明

1.教师填报: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理论课课程进度、学生上课时间及实验室安排合理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按照模板(见附件1)要求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课表以单次实验课为单位参照范例规范填写,否则将无法实现教学工作量、实验室利用率等绩效统计;

(2)实验课程名称、实验项目名称、学时、实验类型参照课程教学大纲填写。

(3)填报数据将作为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教育部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支撑数据,请务必规范填写所有信息。

2.系(实验室/中心)审核:系(实验室/中心)综合统筹所有课程,确保课程之间不发生冲突,审核无误后统一上报学院。

3.学院汇总:学院按照一院一表进行汇总编制,于3月20日(第四周周一)前填报完毕并发送至邮箱:1120174638@qq.com。

4.教务处汇总:教务处统筹全校所有院(系)实验课程,形成《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表》下发各院(系)。全校师生可在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科-实验教学下载查阅。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院(系)实验课程,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各实验室/中心进行本次实验课表编制工作。

2.严格审核各实验室/中心提交的实验课表,确保课程之间不发生冲突,审核无误后统一汇总上报教务处。

3.严格按照课表执行,无特殊情况不予调课。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课,应按规定履行调课手续,填写《西安石油大教师调课申请表(实验)》(可在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科-实验教学下载),由教学秘书于开课前一天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联系人:何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1469695。

教务处

202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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