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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6 09:50:4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春季学期教学准备及本科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报到注册时间安排

2月26日:2021级本科生。

2月27日:2019、2020级本科生。

2月28日:2018级本科生(不含音乐系)。

全体音乐系学生于2022年2月26、27日报到注册。

二、教学周次调整安排

本学期教学周次仍以校历为准进行安排,并于2022年2月28日(第2周周一)开始正常教学。第2周按照第3周课表上课;第3周全校停课,集中安排2021年秋季学期的课程考试;第4-20周按照正常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工作。音乐系已开展第3周线上教学的课程,可提前一周结课。

所有教学活动原则上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若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或学生返校情况有变化,授课方式将随之调整,任课教师应随时做好线上教学的准备。

三、理论教学

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春季学期已开展线上教学课程的具体情况,请各院(系)认真梳理各专业年级教学任务开课情况,科学合理调整理论课程教学安排。

1.未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重新安排在3-18周,确保所有教学任务全部安排,教学秩序稳定。各院系于2月18日之前调整完成。

2. 已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若线上教学期间学生因疫情防控要求,未及时完成相应学习任务或知识点掌握有欠缺,开学后各院(系)可指导任课教师根据教学班实际情况,采取知识点串讲、重点解析、随堂测验、小组讨论、课后作业等形式,帮助学生巩固线上教学已学内容。需安排补课的任课教师,开学后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

3.针对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返校上课的教师,各院(系)应制定相应的教学安排调整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对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期报到的学生,各院(系)应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制定线上教学、辅导答疑等个性化教学实施方案。

四、实践教学

1.2021年秋季学期未完成的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可分散进行的实践环节教学,经任课教师申请、院(系)审批后,教务处予以调整教学进程。需集中开展的实践环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到本学期后段或暑假进行。

2.本学期应开展的实践教学环节,在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下,保证正常开展。

五、考试工作

1.各年级各专业2021年秋季学期原安排在第19周的考试顺延并集中安排在本学期第3周进行,考试地点和场次不变。请各院系于2月18日之前完成上述考试的信息核查确认工作。2021年秋季学期未完成的其他课程考试,由各院(系)自主安排在本学期第3周及周未进行。

2. 本学期补考工作安排在第6-7周进行。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安排,专业课补考由课程承担院(系)安排。

3.对于因疫情等各种原因推迟返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制定线上补考、线上考核(考试课),以及返校后单独组织考试等个性化解决方案。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学返校后的教学衔接,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教学工作,确保学生返校后本科教学有序进行。

2.组织教师认真核对2022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积极开展教学准备工作。

3.应及时梳理2021年秋季学期未考试课程明细,合理安排专业课程考试,提醒任课教师做好相应课程命题审批及试卷印刷,了解学生知识掌握情况,督促学生利用假期认真复习。

4.根据寒假学生复习情况,在本学期第2周组织学生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未考课程的辅导答疑,帮助学生做好考试课程的集中复习。集中复习的时间和地点,公共基础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由开课院(系)妥善安排,并提前向学生公布。

5.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查看最新课表和考试安排,确保各项内容通知到位。

教务处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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