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八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依据《西安石油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西石大教〔2019〕5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学校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推荐名额
各院(系)择优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1人,并审核相关推荐材料。
三、评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 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9-2021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且每年至少给本科生讲授一门基础课程。
3. 教学效果好,近5年未发生教学事故,且各类评教成绩均为“优秀”。
4. 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或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四、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 西安石油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表(附件1,一式5份);
2. 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目录,附件2);
3. 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录像不少于45分钟,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
4. 集中反映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1套;
5. 西安石油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二)申报方式
各院(系)于7月12日18:00前将候选人上述材料报送2#教学楼613,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570344505@qq.com,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1. 西安石油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表
附件2. 西安石油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附件3. 西安石油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4. 《西安石油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