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西安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石大教〔2019〕230号)、《西安石油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石大教〔2021〕2号)及《西安石油大学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西石大留〔2020〕78号)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1年6月22日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王宝顺等3933名2021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杨家宝等27名2020届结业生、刘佩等65名2020届、2021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高朗等15名2021届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2日——6月2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送教务处教务科,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浩 电话:029-814692
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