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本学期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 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及答辩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2018届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全部进行查重检测,检测系统从第12周开通,检测结果达到《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答辩。
2. 按照2018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上报的时间要求,各院(系)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可以提前一周进行,即从第15周开始安排,请各院(系)于6月8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报实践教学科;6月20日12点之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3. 请各院(系)于6月27日前,按要求格式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每专业1~2篇)缩写清稿(2000~4000字,指导教师审阅签名)、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实践教学科。
4.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请各院(系)对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和总结,按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请将以上所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1469695。
教务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