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新生火车票优惠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01 14:24:20   作者:jwch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为切实做好2016级新生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办理工作,现就2016级新生火车票优惠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火车票优惠卡发放范围

正式注册学籍的2016级在校本科生,学生家庭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点。

2.火车票优惠卡数据的填报

各院(系)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学院应发放优惠卡学生名单》中购票区间(家庭)栏目,请各院(系)指定负责老师加强对学生家庭所在地和乘车区间的审核,严禁弄虚作假。购票区间(家庭)必须是真实的家庭所在地,学生只能享受此地址车站和学校所在地车站之间的优惠。购票区间(家庭)要填写规范的火车站名称,学生家庭所在地没有火车站的,可填写离家庭最近的火车站名(车站名称不清楚的可参照附件2,或登录12306网站查询)。不符合火车票优惠卡发放条件的学生,《××学院应发放优惠卡学生名单》中对应购票区间(家庭)栏目填写“无”。若有学生违反上述原则,导致无法享受购买火车票优惠政策,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3.火车票优惠卡的领取

各院(系)领取火车票优惠卡时,请将《××学院应发放优惠卡学生名单》(附件3)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到教务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4856658@qq.com。火车票优惠卡领取后,各院(系)应及时组织学生将优惠卡贴于学生证内火车票优惠卡粘贴处栏目,不能粘贴在其它任何地方。

4. 火车票优惠卡数据的写入

各院(系)将粘贴好优惠卡的学生证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序,并由院(系)指定老师负责,按照《院(系)火车票优惠卡信息写入时间安排表》(附件1)规定时间到教务科,以院(系)为单位写入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信息。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院系火车票优惠卡信息写入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2:火车站点字典.xls

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新生火车票优惠卡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


版权所有@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大道18号 邮编:710300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