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校级教学名师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西石大教〔2019〕5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七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西安石油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西石大教〔2019〕57号)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中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和教学任务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2. 各院(系)负责推荐和审核候选人的材料,择优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1名。
3.候选人按要求填写校级教学名师推荐表(一式5份,见附件2);提交能够集中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1套;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录像不少于45分钟,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个人资料清单(见附件3)。各院(系)于5月30日前将候选人上述材料和西安石油大学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1份(见附件4)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提交地点:鄠邑校区办公楼111室。
联系人:王海燕 严锐涛
联系电话:81469763;电子邮箱:jxyjk@xsyu.edu.cn。
附件1:
西安石油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docx
附件2:
西安石油大学校级教学名师推荐表.docx
附件3:
西安石油大学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docx
附件4:
西安石油大学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docx
西安石油大学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