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期中考试将于第10-12周进行,现将本学期期中考试安排如下:
1.《大学英语Ⅰ、Ⅱ(1)》期中考试拟安排在第10周周三(11月4日)7-8节。
2.《高等数学Ⅰ、Ⅱ、Ⅲ(上)》期中考试拟安排在第11周周三(11月11日)7-8节。
3.《大学英语Ⅰ、Ⅱ(3)》期中考试拟安排在第12周周三(11月18日)7-8节。
监考设置等待后续通知。
请各院(系)将考试安排通知到全体考生,提前做好学生诚信教育、教师监考培训等工作。
教务处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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