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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改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24 11:07:53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西石大教办〔2025〕44号)和《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3〕93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年立项的教改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3年立项、2025年验收结论为“延期”的所有校级教改项目(包括自筹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要求

凡申请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系统提交材料

1.《西安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盖章后上传PDF;

2.《西安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PDF;

3.成果附件合并成一个PDF,不超过50M,包括:(1)主要研究成果(论文、专著、教材、学生作品、教学方案等);(2)验证项目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支撑材料(领导批示、有关部门采用证明、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3)其他过程性材料(研究工作中的各种记录、照片、声像材料、调查问卷、研究过程测试记录等)。

各项目于9月3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且各单位同时完成系统审核。

【平台操作步骤】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网站一网络教学平台一上方导航栏进入教科研平台一进入工作台一项目申报一点击对应项目的申报按钮,进入申报页面(需登录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

(二)纸质版提交材料

以上1-3项材料,各一式一份,装订后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结题验收申请表》封面的复印件贴于袋面,由各单位统一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博览楼A233B。

三、验收结果

1.学校发文公布验收结果,对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将终止项目研究,学校将在2年内不受理该项目组成员提出的教学研究、课程、教材等立项申请。

2.因每个项目只能延期一次,所以本次为最终验收结论。


联系人: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1469763



西安石油大学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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