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普通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工作内容
根据学校《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0号)相关规定,由各院(系)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小组”)审核学生课程转换和成果认定的申请事项,经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工作时间
2026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课程转换和成果认定对照关系。
各开课院(系)进一步完善学分认定和转换实施细则,公布“课程转换对照关系”和“成果认定对照关系”,并面向学生群体提供咨询、查询。教务系统内“课程转换规则库”向教务处报备后由开课单位负责更新维护。
(二)课程转换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起止时间:9月16日至9月20日)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我的申请-课程转换申请”模块如实填写、选择已修读课程和认定课程,提交审核。
属未明确转换关系的课程,采取“一事一议”,学生下载填写申请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交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学生申请材料以院(系)为单位转交开课院(系)进行审核。
2.开课院(系)审核(截止时间:9月24日前)
开课院(系)汇总学生申请事项,于规定时间内组织认定小组完成审核及公示(三天)。9月3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审核结果纸质版(附件2)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完成教务系统内事项的确认和提交。
(二)成果认定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起止时间:9月16日至9月20日)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参照附件3指引,在相应模块选择认定课程,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认定材料PDF(认定材料要求根据认定课程咨询开课单位进行准备),提交审核。
成果认定申请流程详见附件3,学生需按照不同类型的成果,在对应相应模块进行申请提交,请仔细查阅。
属未明确认定关系的课程,采取“一事一议”,学生下载填写申请表(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交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学生申请材料以院(系)为单位转交开课院(系)进行审核。
预科、藏内学生申请认定及格标准事项,学生下载填写申请表(附件4),成果类型勾选“其他”,成果描述不填。申请材料交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各院(系)于9月20日前移交教务科。
2.开课院(系)审核(截止时间:9月24日前)
各开课院(系)汇总学生申请事项,于规定时间内组织认定小组完成审核及公示(三天)。9月3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审核结果纸质版(附件5)交教务处备案。
五、注意事项
(一)课程学分不予重复认定,一经认定与转换后,不予更改。
(二)同一成果不予重复认定,学生在填写申报表后,需提供成果证明(证书、文件、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材料经审核后退回。
附件:
1.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申请表(课程转换)
2.课程类学分转换情况汇总表(开课单位用)
3.成果类认定操作指引
4.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申请表(成果认定)
5.学习成果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开课单位用)
6.西安石油大学学科竞赛分级分类目录(2025暂行)
7.各开课院(系)联系方式
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