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加快新工科专业建设,大力培养卓越工程科技人才,全面提升工程科技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现决定开展首批校级卓越工程师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全面准确完整把握教育强国建设对卓越工程师培养的重大意义和本质要求,立足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内涵,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行业产业科技发展,促进产教融合和科教融汇。依托学校优势力量,推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实现跨学院、跨专业对接企业人才需求,建设集“产学研创就”为一体,校企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卓越工程人才。
二、申报范围
全校各教学院(系),鼓励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行业特色鲜明且产业需求旺盛的专业积极申报。
三、申报条件
1.专业基础雄厚:专业办学历史悠久,人才培养质量过硬,就业率、就业质量位居学校前列,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得到行业认可;专业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拥有一批兼具工程实践经验和教学科研能力的教师。
2. 培养模式创新:具备推行校企联合培养、本研贯通、工程实践强化等创新模式的基础,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在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有明确的企业参与方案。
3. 实践条件完备:拥有校内工程实践中心、实验室,且与行业企业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或计划开展),能够满足学生工程实践、顶岗实习、工程创新训练等教学需求。
4. 改革意愿强烈:专业所在院(系)高度重视工程教育改革,能够统筹资源推进建设,在课程思政建设、工程教材开发、教学方法改革、质量评价改革等方面有明确的改革计划,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以二级院(系)为主体进行申报,鼓励整合校内相关学科专业,跨单位联合申报。
2.数量限制。各单位申报数量不进行限额(注意:我校已有5个卓越工程师招生专业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材料报送
各院(系)于4月30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卓越工程师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1),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
(2)《卓越工程师专业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教科研平台,同时提交申报书盖章纸质版一式5份。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1469763
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