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保障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准备工作
1.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及时领取、发放教学任务书、任课教师课表、记分册等教学资料,通知任课教师核实上课地点和时间。教学资料以院(系)为单位发放,原则上统一在鄠邑校区领取,由各院(系)发至授课教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逐一核查本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与课程安排,涉及选课及上学期转专业学籍异动学生的教学任务要重点排查。2月28日前完成整体核查,确保教师、学生课表准确无误。
3.通知全体师生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课表,准时到课。
鄠邑校区上课时间:8:20—12:00;14:00—17:40;19:00—20:40
雁塔校区上课时间:8:00—12:00;14:30—18:30;19:30—21:20
4.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西石大教〔2023〕150号)组织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包括:(1)教学大纲;(2)授课计划;(3)学生记分册;(4)教材(或讲义);(5)教学设计或讲稿。
二、教材发放安排
1.本学期教师教材集中领取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1日,各单位至鄠邑校区图书馆西侧一层统一领取,授课教师到所在院(系)领用。
2.学生教材集中发放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1日,地点在鄠邑校区图书馆西侧一层(具体安排由课程与教材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教学检查与质量监控
1.学校将于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教学检查,重点检查教学秩序、教师到岗、课堂组织、教学规范等情况。各单位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涉及跨部门问题应及时反馈,确保教学运行顺畅。
2.做好本单位开学教学检查,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西石大教〔2023〕141号)规定,组织开展多媒体授课质量检查。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西石大教〔2023〕150号)规定,对开新课教师组织试讲。
3.按照相关通知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院(系)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同时,将开学教学自查情况、备课情况调查表、新任课教师任新课教师任课资格调查表,以及截止到本学期授课未满三年且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名单(含姓名、工号、院系、职称、教授课程),于3月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报高教研究与评估督导中心(开物楼411)。
四、补考工作安排
1.上学期课程补考将在2026年3月2日至3月25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2.各院(系)务必通知相关学生提前复习,按时参加考试。
五、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
1.各院(系)要提前做好学分认定和转换准备工作,结合上学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细则,更新课程转换和成果认定对照关系,经本单位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于3月5日前面向学生发布。
2.本学期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原则上在第1周启动,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切实承担起教学管理主体责任,提前部署,将相关事项及要求传达至每位师生,确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2.全体教师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控制调课(停课)次数,原则上开学第1周不允许调课,各院(系)应强化教学监督,坚持开展看课、听课制度。
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估督导中心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