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目标任务与2024年双代会工作要求,积极总结和表彰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发挥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做好2025年省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遴选,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陕政办发〔2021〕22号)《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西石大教〔2023〕9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原则
(一)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 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 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 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石油石化行业人才培养能力。
二、评选范围
学校从事本科生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其他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重要成绩,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着重奖励符合目前高等教育发展方向、理念先进、改革力度大、创新性强、成效显著的教学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教学成果申报条件
1.教学成果必须要以教改项目为依托(已通过结题验收),且经过至少2年的实践检验过程,(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学成果,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二)教学成果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申报条件
1.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应当承担学校的教学任务、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工作,并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人员必须要有5年以上的我校教学经历;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必须要有3年以上的我校教学管理和工作经历。成果第一完成人仅可主持申报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参与成果数量共不超过2项。
2.多单位联合申报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我校单位,并在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
3.每项成果完成人原则上要求特等奖不超过10人/项,一等奖不超过7人/项,二等奖不超过5人/项。每项成果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成果主要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均应按照对成果贡献度依次排序。
4.在成果水平相当时,优先评选长期从事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实验实践教学等教师完成的优秀教学成果。
四、奖项设置
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拟设奖项不超过30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5项,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15项。本次评选坚持标准第一、质量过硬、宁缺毋滥。
五、材料提交
1. 系统材料报送:
《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申请书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于7月31日24:00前提交至申报系统并完成审核(操作手册见附件4),逾期系统将关闭。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教师,未被推荐的成果一定不要擅自在系统中填报,审核时也请注意。
2. 纸质版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9月1日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至教学研究办公室(鄠邑校区博览楼233B)存档,逾期不予受理。
(1)《2025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电子版为Excel格式)。
(2)《申请书》《成果报告》,各一式1份。
六、评审工作
(一)评审原则
1.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着重考察成果的实践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特点,深入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3.注重一线。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以及在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等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4.注重公平。坚持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实践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二)评审流程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对申报成果及成果主要完成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选,经公示无异议,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申报限额分配详见(附件1)。
2.学校对申报成果及成果主要完成人进行资格复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报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呈文下发。
3.学校将根据2025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安排及限额,择优推荐校级本科教学特等奖、一等获奖成果(2023年相应等级成果也可申报)参与省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请利用假期做好培育打磨工作。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统等管理,做好申报成果及成果主要完成人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成果独创。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1469763、88382301
电子邮箱:jxyjk@xsyu.edu.cn
附件:
1.2025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25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3.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4.申报系统填写指南
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