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7号),现将2025年上半年本科生转专业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本校在籍学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校内转专业,具体标准见各学院实施细则(附件1)。
1.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3.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4.学习有困难,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5.学生确有特殊专长,经专家组考核,转入相关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6.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可以申请转专业;
7.学生参加学校与国外高校签订的联合培养项目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已进入毕业学年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在处分期限内的;
4.在校学习期间一年内已转专业的;
5.实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份,不满足转入专业选科要求的;
6.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艺术类或体育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7.应予以退学处理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9.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填报志愿
学生根据专业兴趣和特长,参考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及各专业接收计划情况,自行下载填写《2025年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并填写相关内容。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2个转专业志愿(有优先级),请务必详细查阅各学院相关标准,认真填报志愿。6月16日17:00前将个人转专业申请表统一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
(二)转出学院审核
《2025年各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附件3)应于6月17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报送教务科。
6月18日,由转出学院对提出转专业学生资格进行初审,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后,初审情况在院内公告。6月18日下午17:00前将学生《2025年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报送教务科。
(三)转入学院考核录取一志愿申请学生
6月20日-6月24日,由接收学院根据本学院师资、实验条件等,考虑学生学习情况和有关转专业条件,对一志愿申请转入学生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等方式,具体考核方法、时间由接收学院负责通知。考核合格者,由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批转入意见。
(四)一志愿录取名单公示
6月25日-6月27日,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一志愿审批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二志愿考核补录
6月28日-6月29日,学院对一志愿未录满专业,根据剩余计划数,组织开展二志愿申请学生考核和录取。具体考核方法、时间由接收学院负责通知。考核合格者,由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批转入意见。
(六)二志愿补录名单公示
6月30日-7月3日,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二志愿审批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七)学籍异动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学期原专业的学习任务。新学期报到时,凭教务处下发的《西安石油大学学籍变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系)办理注册手续,若出现考试作弊、违纪和缺考等情况或其他违纪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转专业的学生一般转入同年级,经接收学院审核确需降级的可降级转入。
(八)课程与学分认定
各学院应在转专业名单公布之日起,安排专人负责对转入学生的培养方案、课程学分认定、补修课程、选课等进行指导。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所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转入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和考核环节并按照实施细则的考核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流程完成转专业工作。
(二)被正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三)转入大类专业的学生应按该专业类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分流时间进行专业选择。
(四)已入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本科生,不得再进行转专业申请。

教务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