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规定》《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西石大教〔2023〕1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2025年本科生实习相关工作,确保实习教学效果与质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优化组织管理
(一)严格执行实习计划。请各院(系)根据《西安石油大学2025年度本科生实习(含“卓越班”企业实践)计划汇总表》(附件1)核对各项实习教学实施时间、地点、实习单位等信息。对于实习计划有调整的应在附件1备注说明,于实习出发前2周将《西安石油大学实习实施计划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实践教学(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博览楼233A室)备案,附件1、附件2电子版请同步发送。
(二)悉心选派指导教师。各院(系)要遴选指导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作为实习指导教师,进一步明确指导教师责任与要求。指导教师与参加实习学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30;每个实习队指导教师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1名教师参加过2届以上实习指导。指导教师应提前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共同拟定实习实施方案,做好食宿安排、实习保险投保等事宜。严格落实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协议的签订工作,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暑假期间离校及返校前应及时与学校后勤、保卫、学工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联系,确保实习组织有序开展。
(三)工科类专业培养方案中集中实践环节的实习教学原则上应为集中实习,确需分散实习的,由学生填写《西安石油大学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3),经家长、实习单位、学生签字确认后,由所在院(系)对实习单位条件、实习计划安排等进行审核,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非工科专业需要分散实习的,由学生填写《西安石油大学分散实习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分散实习的学生由所在院(系)建立台账,于实习开始前填写《西安石油大学2025年度本科生分散实习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并由专人负责定期联系沟通,动态掌握学生实习进度和思想状态,确保实习质量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实习安全教育
实习前,院(系)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宣讲实习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扎实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应和学生同吃同住,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行为规范、自救自护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特别是要把学生实习安全作为实习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相关安全规定,提前摸排并告知学生实习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强实习过程监控
各院(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本单位实习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检查次数不应少于本单位外出实习专业数的二分之一,检查内容包括实习基地建设、安全保障措施、实习计划执行、教师指导、组织纪律、实习效果等情况。学校将对各院(系)学生实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全面做好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后,各院(系)应组织各专业进行实习经验交流,并对本单位2025年度实习工作基本情况、组织与管理、实习基地建设、特色和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撰写院(系)实习工作总结并提交教务处。
五、严格规范资料存档
根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2022年修订)》《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自2021级学生开始依托生产实习开展劳动教育,共16学时,计0.5学分(包含在生产实习学分内);无生产实习教学环节的专业可依托其它集中实践环节开展劳动教育。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学生《本科教学资料管理规范》中的要求进行实习相关资料的整理,其中包括:实习计划、实习协议、实习工作手册、实习鉴定表、劳动教育鉴定表、实习总结等纸质资料,以及实习动员大会、实习过程指导等影像资料。
实习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请按学校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