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总结和凝练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培育和形成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做好下一届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提高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质量,现启动2024年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本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进一步促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全面总结和深入挖掘在本科教学实践中形成的优势和特色,遴选部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教学成果进行重点培育,通过系统梳理和持续改进,进一步完善内容体系,凝练成果特色,增强推广价值,力争形成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
二、培育范围
选题应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瞄准服务石油石化等能源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打造“大思政”一体化育人格局、加强基础学科和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四新”建设、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等方面,着力体现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亮点。
三、培育原则
(一)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坚持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
(二)必须围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尤其注重一线实践经验的提炼。围绕学科育人领域,突出强调教学方式变革,改革前后效果对比突出,支撑材料丰富,有较强的应用推广价值。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同类高校中优势突出。
四、培育要求及数量
(一)针对本科教育,面向全校各院(系)(部门),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部门)联合培育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二)成果须经过至少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具有推广价值。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底)。成果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三)已经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新的理论或实践的重大创新不再参与培育。若重复申报,须有成果内容更新及研究新成效,且达到领先水平。
(四)本次培育各院(系)限1-2项,其他职能部门限1项。
五、材料提交
各培育单位于11月2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xyjk@xsyu.edu.cn:
(一)各培育单位提交《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二)成果培育负责人填写《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表》(附件2,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由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应通过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填写。
附件:1. 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汇总表
2. 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表
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