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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本硕连读学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03 11:48:1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硕连读学生的管理,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1〕33号)、《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西石大研〔2021〕227号)相关规定,现对2021级本硕连读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业水平等进行认真审查,以确定是否具有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查内容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取消本硕连读资格,转入同专业同年级本科生专业学习。

(一)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者;

(二) 截止申请当年7月31日有不及格课程(含实践环节)者;

(三) 因各种原因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四) 本人放弃本硕连读资格者;

(五)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六)学业警示达到2次者。

二、工作程序

(一)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和以上审查内容,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逐一对每位学生进行全面审查。

(二)审查结论分别为:通过、取消资格。审查通过具有本硕连读资格者,由所在学院配备硕士指导教师,指导其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同时,按照今年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选修研究生课程,参加本人本科专业后续课程学习及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三、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对本硕连读资格学生审核结果及申请放弃本硕连读资格的学生应予以公布,学生本人核实后签字确认。

(二)对于取消本硕连读资格的学生,相关学院通知到本人,并做好后续学业指导及规划。

(三)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审查结果填写《2021级本硕连读生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已私发各教学办),请于2024年9月4日10:00前将纸质版盖章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私信发牛思婷老师。

联系人:孙亚维  牛思婷

联系电话:81469762


教务处

2024年9月3日

版权所有@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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