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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9 17:02:3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开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及时发放任课教师课表、记分册等;通知任课教师核实上课地点和时间(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鄠邑校区上课时间:上午:8:20—12:00 下午:14:00—17:40 晚上:19:00—20:40

雁塔校区上课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晚上:19:30—21:20

2.通知学生查看课表,按时领取教材,并做好上课准备。

3.本学期教师教材集中发放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地点在雁塔校区第二教学楼610室;老生教材集中发放时间8月31日、9月1日,地点在鄠邑校区在图书馆一楼西侧。新生教材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4.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控制调课(停课)次数,原则上开学第1周不允许调课,并强化教学监督,坚持开展看课、听课制度。

5.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西石大教〔2023)150号)、《西安石油大学课堂教学管理细则》(西石大教[2018]63号〉要求,组织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包括: (1)教学大纲;(2)授课计划;(3)学生记分册;(4)教材(或讲义); (5)教学设计或讲稿。

6.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本单位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并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西石大教〔2023〕141号)规定,组织开展多媒体授课质量检查。

7.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西石大教〔2023)150号)规定,要求对开新课教师教师进行试讲。

8.开学教学自查情况、备课情况调查表、新任课教师任新课教师任课资格调查表,于9月6日(周五)下午17:00前,报高教研究与评估督导中心。

9.按照相关通知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院(系)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教务处将在各教学区安排教学值班人员,若有问题可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81469761、88382310


教务处

高教研究与评估督导中心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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