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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02 15:43:0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总结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做好2023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遴选,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陕政办发〔202122号)《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西石大教〔20239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拟设奖项不超过35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5项,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

二、遵循原则

(一)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 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 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 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石油石化行业人才培养能力。

三、工作安排

评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具体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评审程序等详见评审工作安排(附件1)。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管理,做好申报成果及成果主要完成人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成果独创。


       附件1:2023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安排


教务处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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