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七节第三十四条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
1、毕业后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不属于学历勘误范畴。学校仅能依据录取数据注册学历信息,尤其是02年以后毕业的学生,基本不存在错注册学历的情况。学生携带公安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配合使用即可,无需进行学历修改。
2.身份信息有变化无法在学信网查询“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使用变更前旧号码在学信网注册学信档案后即可查询(注意注册账号时,证件类型选择“其他”)。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张老师 81469762
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