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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21 11:38:0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为保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请各院(系)就以下教学工作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和全体教师做好相关准备。

一、 课堂教学工作

1)补考考试安排。补考考试工作定于3月1日至3月14日进行,如学生因疫情无法正常返校或者返校后因隔离,不能按时参加补考考试,教务处将另行安排。

2)教学任务落实。请各院(系)随时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对教师任课情况进行排摸,做好相应预案,及时掌握因疫情不能按时到校授课的教师名单。

3)课表发放。教务处将于2月26日9点-11点在雁塔校区第二号教学楼613发放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表,请安排人员领取。各院(系)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任课教师、全体学生再次核对课表,确认开课周次、上课时间、地点,避免出错。

4)教材发放。教材集中发放时间为227-228日,鄠邑校区在图书馆一楼西侧发放,雁塔校区在第二教学楼610室发放。

二、实践教学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外文翻译、开题报告等相关工作,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及时完善相关模块内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时进行。

2)实验教学工作。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要求,各院系要科学、合理的做好实验教学的工作安排,并于第3周前将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提交实践教学科。

三、 教学研究工作

1)通知专业负责人认真做好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3月5日之前完成初稿并提交至教学研究科

2)通知相关教师,提前做好2019年度校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省级教改项目等结题验收工作并扎实做好省级与国家级一流课程推荐准备工作。

3)通知全体教师,提前做好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省级教改项目、校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等申报准备工作

4)提前安排并做好一流专业申报以及专业认证申请已受理专业的相关专业认证工作。

四、开展教学秩序检查。

开学第1周,各院系要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对任课教师提前到位情况、课堂讲授情况,学生到课情况、上课听讲情况,以及实验室准备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教学运行井然有序。

1)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控制调课(停课)次数,原则上第1周不允许调课,并强化教学监督,坚持开展看课、听课制度。

2)按要求对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进行试讲。

3)做好开学教学自查和任课教师备课抽查工作。

 

                                                           教务处

2021年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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