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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准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13 17:52:23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各(院、部)系:

为确保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教学管理,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学相关管理规定,将新学期教学准备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部、系)教学工作要求

1. 请各院(部、系)通知任课教师核实教学任务、上课地点和时间安排(包括实践环节安排),保证各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并及时给任课教师发放校历、课表、记分册等。课表可登录教务网络系统查询:学校主页→教务管理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jwgl.xsyu.edu.cn/jwmis/mainfrm.asp。

2. 各院(部、系)应督促教师在暑期做好授课教学资料准备工作,要求备课量不得少于总学时的1/3。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西石大教〔2007〕63号)要求,检查教师授课教学资料,包括:(1)教学大纲;(2)授课计划;(3)学生记分册;(4)教材(或讲义);(5)教案(纸质);(6)讲稿(纸质)。

二、对院(部、系)教学准备工作抽查

1.抽查院(部、系)授课教师的教学材料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西石大教〔2007〕63号)、《西安石油大学教师教案和讲稿编写规定》及《西安石油大学多媒体教学管理规定》(西石大教〔2010〕14号)等文件的要求,院(部、系)将教师备课情况调查表等材料于9月7日(周一)报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学校将在9月8日—11日对授课教师的教学资料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2.抽查新任课教师试讲工作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西石大教〔2007〕63号)及《西安石油大学关于促进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的决定》(西石大教〔2014〕65 号)的规定,对新任课教师试讲工作进行抽查,尤其是对来校期满一年且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新任课的教师进行试讲听课。要求院(部、系)在9月7日(周一)将这些教师的试讲时间及地点等信息报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表格见附件),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这类教师有重点的进行听课抽查。

如有变动,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附件:

 

新任课教师试讲安排表.doc

教务处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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