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
招生录取人员条件和纪律要求
一、上岗条件
1.招生录取人员须为学校正式在岗职工,严禁选派离退休人员或工勤人员参与招生录取工作。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高考的人员不得参加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
4.熟悉国家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纪律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政策,严格按照招生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1.认真学习招生录取工作文件,掌握录取政策,熟悉招生业务,严格按招生政策办事,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招生录取原则,不得违反招生规定。
2.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和规定,正确履行录取工作职责。
3.服从组织领导,听从统一指挥。加强团结,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推诿、贻误工作。
4.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遇到问题应及时汇报,不得瞒报,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计划,对重大问题,未经请示不得自作主张随意答复处理。
5.加强信息安全防护。确保计算机运行环境安全可靠,做好数据备份,不得从事与录取工作无关的上网操作。
6.严格保守秘密,严防数据信息泄露。不得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账户信息向无关人员透露,不得擅自传播、出售招生录取数据。
7.工作期间不能随便离岗与随意进出录取场所。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录取现场。
8.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一般不予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