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1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推荐范围是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已获省教学名师奖者不再推荐。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3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1)本科高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5—2017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
(2)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见附件)执行。
三、推荐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教学委员会提出推荐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候选人报省教育厅。
四、需送交的材料
(1)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5份);
(3)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目录(电子版,见附件);
(4)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不少于45分钟,采用H.264编码、MP4格式,不大于500MB)。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院(系)及有关单位于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前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送交至鄠邑校区办公楼111室,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jxyjk@xsyu.edu.cn。
附件:
《西安石油大学关于申报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相关附件.rar
联系人:王海燕、严锐涛 联系电话:81469763
教务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