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系)及有关单位:
为了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育高水平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以下简称“教改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我校高等教育发展实际,以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根本,紧密结合“四个一流”建设需要和陕西省建设教育强省需要,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我校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学校人才质量,努力建设具备一流学科的世界一流大学。
二、立项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十三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创新创业教育、“四个一流”建设等。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突出我校办学特色,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三、立项类别、范围及数量
1.本次教改立项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专项”。
重点项目要求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应用型人才方面,特别是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有重大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较高水平的理论成果;特别要注重体现我校特色,突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注重研究成果的积累和沉淀,为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做好充分准备。
一般项目要求结合专业和课程实际,立足应用,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能够解决教学和实验中的实际问题,研究成果对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有促进作用。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关于促进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的决定》(西石大教〔2014〕65号),为促进青年教师改革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本科教学水平,本次教改立项建设设立“本科教学工程青年专项”。青年专项要求凡年龄在38岁及以下,具有三年独立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结合教学实际情况,提高教学能力与教育质量,能够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2.教改立项项目范围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实验教学体系及机制改革、教学团队与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
3.本次教改立项项目总数31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7项,青年专项4项),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对于获批立项项目,学校将按照项目类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四、立项申报及评审要求
本次教改立项将按照“明确方向、选题科学、着重实践、突出创新、有效实用”的原则,经个人申报、院(部、系)或相关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进行筛选,最终确定立项项目。
1.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其他参与人员一般限4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对于音乐、体育、艺术、设计类专业,项目主持人职称可适当放宽到讲师。
2.对于目前正在承担教改立项项目研究任务还未结题验收的主持人,其研究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本次教改项目。
3.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鼓励教学一线人员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积极申报,鼓励多院(部、系)、多部门、多学科联合申报。
4.院(部、系)申报的教改研究项目,经院(部、系)组织专家组评审,如推荐申报为“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学校按“重点项目”予以立项建设;评审未通过的项目,按“一般项目”立项建设;如推荐申报为“一般项目”,直接立项建设,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评审。
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青年专项”,每个单位推荐名额限1名,如推荐申报为“青年专项”,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出打分排名靠前的4个项目,评审通过的项目,学校按“青年专项”予以立项建设,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再参与本次教学改革立项。
5.非教学单位申报的教改研究项目,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评审。
五、立项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申报者应填写《2017年西安石油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申报立项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成果(含相关研究论文和著作目录)、院(部、系)或相关单位在教学工作或教改研究方面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2.立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西安石油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2017年西安石油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和《2017年西安石油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研究”栏目中下载,不再随文印发。请各申报单位及时将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xyjk@xsyu.edu.cn。
六、研究期限及结题验收
1.本次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2.对于到期不能按时结题验收的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提出延期申请,可适当延长研究时间,但总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年。
3.项目研究期满后,对于院(部、系)承担的“一般项目”,由项目所在院(部、系)进行结题验收;对于院(部、系)承担的“重点项目”、“青年专项”和非教学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
联系人:严锐涛 联系电话:81469763
西安石油大学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