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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做好“第六批校级精品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16 13:46:53   作者:教务处   浏览次数:

西安石油大学

关于做好“第六批校级精品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西石大教〔2005〕130号)文件相关规定,学校拟定于2017年1月3日至4日对第六批校级精品课程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交验收材料:

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组需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开展第六批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西石大教〔2014164号)文件精神,认真总结立项以来精品课程建设的实践活动及成果,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校级精品课程结题验收报告书和校级精品课程结题汇总表(可从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栏目“教学研究”处下载),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并将项目组成人员在项目完成期间所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各种奖励证明材料和课程录像光盘作为附件材料,于201612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

2.迎接现场考察和专题答辩:

项目结题验收分现场考察和汇报答辩两个步骤:201713日由学校督导专家组去各院(系)对完成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请各项目组将现场考察地点安排于201612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01714日组织各项目组汇报答辩,汇报限时15分钟,专家咨询质疑10分钟。

3.结题验收:

对于验收合格的课程,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授予精品课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一般保持三年,三年后再重新评定。三年中若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教学质量大幅度下降,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取消荣誉称号,并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评选。

教务处

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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