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务科业务介绍
工作职责:
1、制订学年学期校历,负责组织本科教学运行。
2、负责本科学生的成绩管理、统计分析和成绩单归档等工作。
3、负责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处理学生考试违纪。
4、负责本科学生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注册和管理。
5、负责本科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受理学士学位申请。
6、负责办理在校学生的学习相关证明工作。负责在校学生的校徽、学生证的印制、发放及管理工作。
7、负责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工作,受理学生查阅试卷申请。
8、负责校内考试试题收集、试卷印刷及整理归档工作。组织考试改革研究。
9、负责本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校全国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的组织工作。
10、负责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保障教学管理工作平稳运行。
11、拟定有关教务、考务管理方面的规定及文件。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新校区办公楼115西
二、教学咨询
咨询之前请查询大一开学时下发的《学生手册》,大部分问题都可以在里面找到答案。
各类教学通知、安排及管理文件都会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h.xsyu.edu.cn/index.html)公布,请及时查看。
1、咨询流程:
一般建议从辅导员->学院教务办->教务处。
2、咨询方式(教务处)
(1)在线咨询:
教务处处长信箱jwch@xsyu.edu.cn
(2)电话咨询:
029-81469053 各类考试相关
029-81469761 选课、课表、成绩、教室申请相关
029-81469762 学籍相关
3、学院教学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院系 |
电话 |
办公地点 |
理学院 |
81469637 |
C2-110 |
人文学院 |
81468727 |
3-326 |
体育系 |
81469506 |
C2-510 |
石油工程学院 |
81469670 |
2-551 |
电子工程学院 |
81469770 |
C3-333 |
机械工程学院 |
81469653 |
1-427 |
计算机学院 |
81469708 |
C2-515 |
化学化工学院 |
81469602 |
C3-201 |
经济管理学院 |
81469719 |
3-308 |
外国语学院 |
81469799 |
3-339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81469697 |
2-519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1469756 |
1-409 |
三、常见问题
(一)转专业
1、学校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在二年级学生中进行转专业审批工作。
2、由于转专业过程中涉及的学院较多,学生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遇到诸如课程考试冲突、考试无成绩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反映,请学院帮助解决。
3、转专业学生需要补修现专业大一课程的,必须办理在教学办课程学习。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年的。
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4、在校学习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或转学记录的。
5、招生录取时低批次录取专业转入高批次专业的。
6、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艺术类或体育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7、应予以退学处理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转学
学生转学每学期集中办理一次,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第18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低批次录取学校转入高批次学校或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招生时确定为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跨学科门类转学的。
8、在校学习期间已有一次转学记录的;
9、应予以退学处理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毕业与结业
1、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2、结业后一年内,经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合格的,由本人可提出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申请。
(四)学业证书管理
1、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取消其学籍,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依法予以撤销。
2、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依法予以撤销。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休学与复学
有以下情况可以休学:
1、因病停课治疗休养占用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根据考勤记录,一学期因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3、因其它原因不能正常学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前2周,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复学申请,因病休学或保留学籍的还应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恢复健康的证明,经所在院(系)审核,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复学。
(六)学业警示、留级与退学
1、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不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10(含10)学分及以上的,给予学业警示。
2、学校学年学籍审核一般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补考之后进行。
在学年学籍审核时累计不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20(含20)学分以上的予以留级。
3、在学年学籍审核时累计不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26(含26)学分以上的予以退学;退学之后没有试读。
4、在学年学籍审核之前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学业情况主动申请留级,避免在学年学籍审核时导致退学。
(七)四六级考试
1、外校学生不可以在本校报英语四六级考试。
2、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高于总分50%(含),其中外语类学生全国专业外语考试成绩高于专业四级总分的50%(含),可以授予学士学位。艺术类、体育类、民考民及参加学校组织的境外(含国外、港、澳、台)联合培养项目且在境外学习至少1学年的学生四六级成绩不作要求。
3、凡已取得CET4、CET6合格证书(合格证书为05年以前发放的,之后改为成绩单)或CET4取得425分以上成绩者,不允许重复参加CET4,若发现有重复报考者,通报考生及所在学院。
4、在校学生必须随本班集体报名,严禁跨学院、跨校考试,若有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废。
5、CET成绩单不能补发,可以在教务处教务科开证明。
6、CET成绩单先发到学院,再由学院发给学生,若迟迟未收到CET成绩单请先到学院教学办咨询。
7、大四学生6月份参加四级考试,由于毕业的时候成绩还没有给出,这样会推迟发放时间,并影响学位证的发放。
8、我校CET的及格线一般为355,具体以每年通知为准。
9、四级没过,如果已经办理毕业手续,按照考试中心规定不能报名参加四级考试。
10、如若考前丢失CET准考证,请到教务科办理。
(八)补考、重修问题
1、不及格课程按照《西安石油大学补考和重修的有关规定》。
2、补考一般安排在该课程开课学期的下一个学期开学初的第2-3周进行。一般跨院(系)开设的课程补考安排在第2周双休日,其余课程补考安排在第3周课余时间或双休日。补考时间安排可以查询教务处网站或教务系统,学期选择课程开课学期,查看补考时间和地点,查询不到自己的补考安排,可以到院系教学办咨询,不允许私自参加补考。
3、补考成绩按考试(卷面)成绩记分,课程修读性质为“重修”。
4、当重修考试和专业课考试冲突,二选一,或者跟老师协商。
5、两门重修课时间冲突了,只能二选一。
6、大四如果重修未过,按结业或申请留级处理。
7、全校通识教育课课挂科不用补考和重修,重新选课并通过可以获得学分。
8、军事理论、大学生创业基础、创业精神与实践通识教育必修课重修跟随下一年级学习。
9、课程设计等实践课在每学期开学,由学生被人在开课院系申请,填写课程学习安排单,跟随下一年级重修。
(九)通识教育选修课问题:
1、请先搜索教务处当年的选修课通知,大多数问题其中解释得很清楚,请仔细查看;
2、通识教育选修课一般在6-13周进行。
3、院级选修课由各学院负责,院系选修课漏选需和学院教学办商量,在课表中添加。
4、全校通识类选修课程补选、漏选、错选请查看选课通知,以此为准。
5、通识教育选修课不能重修。有不及格记录着只允许修够学分后申请删除。
(十)学生证问题:
1、补办学生证时间为开学后15周内办理。其他时间不予更换或补办。
2、火车票优惠卡充磁、修改乘车区间在开学后15周内请到教务科办理,修改乘车区间要出示家庭住址变更相关证明。
(十一)毕业证问题:
1、本科毕业证书不予补办,但可办理毕业证明书,其效力与毕业证书等同。详情:http://jwch.xsyu.edu.cn/info/1046/1001.htm;毕业证明书可委托他人代办。
2、每年正常时间毕业学生将在毕业典礼后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不能提前领取;
(十二)出国与交流问题:
1、办理出国成绩单请可通过可信系统自助打印。电脑端办理时可登录网站http://kxzzdy.xsyu.edu.cn/index.html,移动端可访问地址http://kxzzdy.xsyu.edu.cn/index2.html。
2、出国成绩单上不显示重修和补考字样,以实际重修或补考成绩录入。
(十三)在读证明、成绩单打印问题
在读证明、成绩单均可通过自助设备打印,地点:办公楼1楼大厅。
(十四)大学生入伍
根据国家规定,大学生入伍后学校保留学籍,大学生退伍后准予复学,不受最长六年限制。
(十五)学信网
1、学信网的基本信息填写必须实名制,务必保证真实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如果信息有误将直接影响学信网的正常使用(如果没有身份证号可填写个人有效证件号)。
2、如遇到身份证号码已经被注册使用,首先确定自己时候曾经注册过学信网账号,如果注册过,请通过找回应户名、密码功能找回原有账号,如果未注册过,请参考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解决办法完成。
3、找回密码方式有三种,方式一:点击“找回密码”(推荐);方式二:全国征兵网用户,已进行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的,可联系应征地兵役机关找回;方式三:联系学信网客服协助处理,电话010-82199588,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
注:以上问题处理详见http://jwch.xsyu.edu.cn/info/1048/2066.htm,下载附件。
(十六)教务管理系统密码
1、手机、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
2、如有“遗失密码”事宜,请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忘记密码”找回。如系统出现“邮箱错误”时,一般是由于填写了错误的邮箱,请填写正确邮箱,如果该问题仍无法解决,请大家使用常用邮箱给系统管理员发邮件,系统将在24小时内重置帐号绑定为个人学号@stumail.xsyu.edu.cn的格式邮箱。使用@stumail.xsyu.edu.cn结尾的邮箱有任何问题请联系029-8146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