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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03 11:39:2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确保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审核对象

西安石油大学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在籍)。

二、审核时间

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4日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所有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均达到60分或者合格以上,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2.学生在四年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且未按要求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或不符合延长修业年限申请条件的,应当结业;

3.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西安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各院(系)须对2024届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尤其是对留级、转专业、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本次毕业审核工作主要从学生不及格门数、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学分总数为10学分,包含《大学生创业基础》课外实践学分平均绩点、外语四级(外语类学生按照专业外语四级)、违纪情况、毕业结论、学位审核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按照下列要求填写《西安石油大学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审核表》。

四、填表说明

1.不及格门数列只填写不及格门数。

2.平均绩点列1.80以下的需填写

3.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少于10学分的需填写

4.语四级专业外语列只填写全国大学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355分(不含355分)的分数(艺术类学生、体育类学生民考民及参加学校组织的境外联合培养项目且在境外学习至少1学年的学生除外);外语类学生只填写全国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总分50%(不含50%)的分数。

5.违纪情况列只填写记过以上(含记过)等违纪处分,同时标注何时受处分

6.毕业结论包括毕业结业留级,结论为毕业的不必填写,结论为结业的在毕业结论列填写“结”留级学生在毕业结论列填写“”。

7.学位审核结论包括有学位和无学位,结论为有学位的不必填写,结论为无学位的在学位审核列填写“无”。

8.根据审核结果填写班级人数、获毕业资格人数、获结业资格人数和获学士学位资格人数留级人数

9.各院系严格按照审核结果,将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名单进行公示。

10.毕业生审核名单由各院(系)教学办两名老师审核确认签字,经主管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于6月1417:00之前报送教务科。

注:申请留级事宜具体见(关于2024届毕业生申请办理留级手续的有关说明)。

联系人:孙老师  牛老师   电 话:81469762

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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