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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1 13:57:09   作者: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文件的精神,实施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铸魂育人”行动,切实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开展“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活动,依据《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西石大教〔2023〕141号)(附件1),严格落实课堂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充分调动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教学资源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参与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承担教学任务(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所有教师。

三、主要内容及安排

(一)集体备课(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2日)

以系(教研室)为单位,开展集体备课、讲课、听课、评课等活动,对每门课程备课、授课、辅导与答疑各环节活动进行认真分析、研讨,采取“系(教研室)过关、院(系)把关、学校重点检查指导”的工作形式,确保本学期每门课程符合质量标准。

活动结束后各院(系)将集体备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二)课堂教学竞赛(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2日)

各院(系)组织开展院(系)、系(教研室)二级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做到任课教师全覆盖。讲课时间不少于15分钟,辅导交流间不少于5分钟。

根据课堂教学竞赛结果,各院(系)按照职称类型和年龄结构推荐3-5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评比教师名单(附件3)和教学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教师名单(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学评比(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6日)

学校组织教学评比活动,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在学校组织的教学评比活动中的获奖教师,将作为学校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竞赛的后备人员。

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深刻认识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成立活动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确保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活动工作方案纸质版由院长(主任)签字后加盖公章,于3月13日前报送教务科。

(二)全体教师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静下心来研习先进教育教学思想理论,深刻剖析自身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实践。

(三)各院(系)要做好各项活动记录,认真总结本单位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撰写活动总结,推动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同时,积极利用学校网站、院(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校园宣传阵地,对本单位在活动中的典型经验、案例等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总结报告于4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四)各院(系)应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各项活动,教务处将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校级本科教学督导检查各院(系)活动组织情况,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张浩   电话:029-81469761



 

 

    附件1:《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附件2:《集体备课情况汇总表》

    附件3:《教学评比教师名单》

    附件4:《提升教学能力教师名单》




    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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