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学校决定对2021、2022年立项的12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实习实训)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范围
学校2021、2022年立项的12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实习实训)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及建设要求
1.验收报告要求
项目验收报告应综合考虑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法、实验技术与运行、实验教学团队建设与服务、实验教学效果评价与评估等要素内容,对项目研究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实习实训)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2.后续建设监管要求
(1)持续开放服务
确保项目能够提供对外开放教学服务,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持续建设,提升项目开放共享效果。
(2)持续监管
院(系)要对建设验收结题后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做好持续监管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提出对外联通和开放服务的具体举措,确保项目对外联通、开放的有效性。
3.注意事项
(1)项目应支撑学生实践创新等综合能力培养,必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2)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能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三、项目结题验收程序
1.院(系)审查。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报告,院(系)应对申报验收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研发技术、教学资源、教学效果、共享服务、对外联通、教学应用等方面进行审查。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项目须准备验收答辩PPT(介绍项目目的,实验教学方法,步骤,项目特色,面向专业,受益面,预期教学效果,实验课开出时间等内容)。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其中汇报PPT不超过7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3分钟。
四、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1.请以院(系)为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实习实训)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jxk@xsyu.edu.cn。
2.如项目有论文、专利等相关研究成果,同时报送相关支撑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何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81469695。
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