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文件精神,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厅《关于开展2020年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38号)工作要求,为确保本科专业育人质量,学校将对2024 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新设本科专业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按照“促建、促改、促管”的方针,检验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水平,认清新设本科专业的建设成效与不足,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目标,有针对性地改善办学条件,改进教学工作,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内涵建设,检查结论将作为新设专业继续招生、暂停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检查对象
学校2024年有首届毕业生新设本科专业,共2个。
2024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新设专业检查名单
序号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1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2 |
电子工程学院 |
人工智能 |
三、检查方式
(一)院(系)自查。对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标准》(附件1)认真开展自评,如实填写《新设本科专业检查数据表》(附件2),并按照自查报告提纲(附件3)要求撰写自查报告。
(二)材料公示。院(系)自查材料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专家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院(系)专业自评材料进行审核。
(四)发布结果。学校将审核后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由教育厅印发文件,公布检查结果,指导整改专业按要求进行整改。撤销专业需在2024年度本科专业申报中主动申请撤销。
四、有关要求
(一)新设专业检查结论分“合格”“整改”“不合格”三个等次。检查结论为“整改”的专业,须限期整改并接受复查。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学校将暂停该专业招生并予以撤销。
(二)请参加新设专业检查的院(系)报送《新设本科专业建设 情况自查报告》(一式10份)《新设本科专业检查数据表》(一式10份),同时报送支撑材料(一式1份)。上述有关材料请于11月20日(星期一)前提交纸质版材料,电子版以PDF形式发送至相关邮箱。
(三)请各有关院(系)高度重视新设本科专业检查工作,组织 相关部门联合做好有关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1469763、88382301
邮箱:jxyjk@xsyu.edu.cn
西安石油大学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