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陕教职办〔2023〕43号)文件要求,现开展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从事本学科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职业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职业教育教学,专业(群)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全省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6. 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支持。
二、申报办法
1. 申报程序。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按照文件要求推荐上报教育厅。
2. 申报限额。各教学院(系)推荐教师不超过2名,相关职能部门推荐不超过1名。
3. 申报材料。
(1)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1式5份(需申请人签名)。
(2)推荐委员个人信息表(见附件3)1式5份,需盖章。
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17:00前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xyjk@xsyu.edu.cn
注:所有材料以截止时间上报版本为主,申报材料不予以退回请妥善保存。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电话:81469761、88382301
西安石油大学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