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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31 14:52:2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陕教职办〔202343号)文件要求,现开展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从事本学科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职业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职业教育教学,专业(群)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全省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6. 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支持。

二、申报办法

1. 申报程序。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按照文件要求推荐上报教育厅。

2. 申报限额。各教学院(系)推荐教师不超过2名,相关职能部门推荐不超过1名

3. 申报材料。

(1)陕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15份(需申请人签名)。

(2)推荐委员个人信息表(见附件3)15份,需盖章。

请各单位于2023116日(星期一)17:00前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xyjk@xsyu.edu.cn

注:所有材料以截止时间上报版本为主,申报材料不予以退回请妥善保存。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电话:81469761、88382301


西安石油大学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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