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5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陕西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2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师教学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的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的要求,深入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引导高校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不断激发教师教学活力,引导广大教师有效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合理应用信息技术,积极投入课堂教学创新实践。
二、大赛宗旨
以赛促教,以赛促创,以赛促学,发挥课堂育人主阵地作用,持续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引导学校树立“以生为本,以学为本”教育理念,创设新型智慧学习空间,构建师生学习共同体。
引领教师创新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投入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实践。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本科教学副校长
组员:教务处、宣传部、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教师工作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人,各院(系)主管教学副院长(主任)
职责:全面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大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
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员: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专家、各级教学名师。
职责:制定竞赛规则,监督竞赛进程,考察参评教师。
四、参赛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在近5年教学过程中无教学事故与学生投诉。
(二)参赛教师应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
(三)教师授课对象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包括其他类别学生。
(四)已获省级大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得参赛。已获得省级大赛其他等级奖项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五、比赛分组
比赛按照“新工科、新文科、基础课程和课程思政”等领域分为四个比赛组。
六、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由各单位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和推荐省级参赛教师四个阶段组成。
(一)院(系)初赛(2023年9月11日—9月18日)
由院(系)自行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对申报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院(系)级初赛后向学校推荐复赛教师名单。各院(系)按照限额推荐参赛教师(已获得省级奖项的教师可不占名额),其中至少应有1名正高级职称教师。
(二)校级复赛(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
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参赛教师的推荐材料(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教学大纲等)、10分钟课堂教学展示等进行综合评审,按参赛教师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校级决赛人选。
(三)校级决赛(2023年9月25日—9月28日)
1.比赛环节。评委从教师参赛选题中随机抽取一节课,参赛教师要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课堂教学展示,专家评委依据选手的汇报进行5-8分钟的提问交流,满分为100分。
专家结合参赛教师教学创新报告、回答提问两个环节进行综合打分。课堂教学展示内容应与参赛材料课程章节一致。
(1)课堂教学展示。参赛教师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课堂教学展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回答专家提问。根据课堂教学展示情况,专家重点围绕课堂教学创新的理念、组织、实施与效果进行提问,参赛教师进行回答。时间5-8分钟。
2. 比赛计分。评审专家根据指标体系要求进行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5。
3. 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等奖项,获奖名额根据报名总数按比例确定。
4. 结果公示。校级决赛的评审结果在教务处主页公示3天。
5. 表彰奖励。本次比赛将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教学工作奖励,其中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学校将比赛获奖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同等条件下在省级教学名师评选、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6. 总结提高。竞赛结束后,各院(系)要组织撰写大赛总结报告,并及时提交大赛组委会。
(四)推荐省级参赛教师阶段(2023年10月10日前)
按照“新工科、新文科、基础课程和课程思政”分组每组推荐2-3名教师,所有推荐教师中正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30%,参加陕西省第五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七、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作为推进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发挥好教师教学作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夯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为一线教师搭建思考提炼、展示风采、交流提高的平台。
(二)各院(系)应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比赛工作小组,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按本方案要求为教师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并对参赛内容进行把关。
(三)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材料申报要求
西安石油大学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