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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15 16:48:4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公布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西石大教〔2021119号)和西安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10144号)有关要求,决定对学校2021年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2019年校级延期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要求

凡申请结题验收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石油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7份(见附件2),A3纸骑马装订;

2.《西安石油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总结报告》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成果附件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复印,制作目录,左侧装订。包括:

主要研究成果(最终成果原件或复印件:论文、专著、教材、学生作品、教学方案等);

验证项目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支撑材料(领导批示、有关部门采用证明、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

其他过程性材料(研究工作中的各种记录、照片、声像材料、调查问卷、研究过程测试记录等)。

4. 以上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结题报告书》封面的复印件贴于袋面,提交所在单位,同时将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jxyjk@xsyu.edu.cn

单位202362117:00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三、结题验收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请各项目组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并在汇报答辩时以PPT 形式进行汇报,时间8分钟,专家质询时间5分钟。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验收结果

1学校发文公布验收结果,对于验收通过的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对于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将进行延期,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项目,将收回资助资金,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再次申请教改项目的资格。

2.对项目完成较好的单位,学校将在下一轮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中给予增加申报数量的政策倾斜。

3. 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提出延期申请(见附件3),经教务处同意后备案管理,且每个项目只能延期一次。


联系人: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1469763


西安石油大学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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