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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15 11:30:3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及教学组织实际情况,为确保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有序开展,现就做好春季学期本科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时间安排

2月18、19日:本科生报到注册。

二、教学周次安排

本学期教学周次以校历为准进行安排,2023年2月20日(第1周周一)开始正常教学。第1-20周按照正常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工作。所有教学活动按课表安排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三、理论教学

1.各院(系)应提醒任课教师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及时向任课发放教师课表、记分册等,通知任课教师核实上课地点和时间(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鄠邑校区上课时间:

上午:8:30—12:05 下午:14:00—17:40 晚上:19:00—20:40

雁塔校区上课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晚上:19:30—21:20

2.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控制调课(停课)次数,原则上开学第1周不允许调课,并强化教学监督,坚持开展看课、听课制度。确因突发情况不能按时返校上课的教师,由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3.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西石大教[2018]62号)、《西安石油大学课堂教学管理细则》(西石大教[2018]63号)要求,组织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包括:(1)教学大纲;(2)授课计划;(3)学生记分册;(4)教材(或讲义);(5)教学设计或讲稿。

4.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西石大教[2018]62号)要求及《西安石油大学关于促进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的决定》的规定,要求对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进行试讲。

四、实践教学

1.2022年秋季学期未完成的实践教学环节,各院(系)按照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及时补足补齐所缺课时。

2.各院(系)做好2023届预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五、考试安排

1.2022年秋季学期未完成的其他课程考试由各院(系)自主安排,应于本学期第4-5周内完成。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在第4、5周周末进行。课程正考成绩须于3月29日(第6周周三)前完成录入。

2.各院(系)合理安排各类课程考试,充分保证学生备考时间,涉及跨院(系)课程应由学生院系提前与开课院(系)协商,各类考试信息应至少提前三天告知学生。

3.本学期补考工作安排在第8-9周进行。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安排,专业课补考由课程承担院(系)安排。

4.对于特殊原因推迟返校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按要求办理缓考手续。

六、教材发放

本学期教材集中发放时间为2月18、19日,鄠邑校区在图书馆一楼西侧发放,雁塔校区在第二教学楼610室发放。

七、工作要求

1.各院(系)高度重视开学后各项教学任务,认真组织教师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准备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安排各项教学工作,确保平稳有序进行。

2.各院(系)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情况,组织学生安排不少于1-2次课程内容串讲及集中答疑,帮助学生做好考试课程的集中复习。公共基础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由开课院(系)妥善安排,并提前向学生公布。

3.各院(系)应通过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查看最新课表和考试安排,确保通知到位,特别是2019级的所有考试安排。

4.开学教学自查情况和任课教师抽查情况,于2月24日(周五)下午17:00前,报高教研究及评估中心。

教务处 高教研究及评估中心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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