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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开展专业负责人考核及换届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20 16:17:57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提高专业建设质量,提升专业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的引领作用,根据《关于修订印发〈西安石油大学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的通知》(西石大教〔2020224号)(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专业负责人考核及换届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期考核工作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公布专业负责人聘任结果的通知(西石大教〔2017267号)中公布的专业负责人名单(附件1),各专业负责人现任期已满3年。

1.年度考核: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专业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由专业所在院(系) 教授委员会组织进行,填写《西安石油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附件22020、2021年度各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2.任期考核:专业负责人、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由专业所在院(系) 教授委员会负责审议通过后,填写《西安石油大学专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表》附件3)提交至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

3.结果公布:校学术委员会审定考核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二、新一届专业负责人遴选工作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章,专业负责人遴选由专业所在院(系)推荐,经教授委员会审议后,将《西安石油大学专业负责人推荐表》(附件4)报教务处审核,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聘任。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将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于10月28日(下周五)前提交至教学研究科,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人:何康宁  雷遥     联系电话:81469763

电子邮箱:220720@xsyu.edu.cn

 

教务处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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