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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29 19:14:38   作者:   浏览次数:

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

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安石油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在线教学工作方案》、《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下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安排

1、鉴于目前开学时间仍未确定,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全部理论课程,原则上继续开展线上教学直至正式开学为止。

2、对于已经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按照教学周次安排继续组织实施在线教学;对于尚未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按照《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安排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尽早制定在线教学实施方案,做好开课准备工作。

3、思政课教学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规程》有关要求,组织完善教学大纲和课堂教学设计,深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取得的成效,通过典型事例生动讲授防疫疫一线的感人故事

二、课程考核

1、疫情期间的考试工作严格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西石大2017190)有关要求执行。任课教师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并结合线上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考核方案,明确线上教学各项考核成绩组成,认真做好过程考核成绩(即平时成绩,包括课堂互动、线上作业、课后自主学习情况等)和结课考核成绩(考试或考查成绩)评定与记载。

2、在线教学期间授课结束的考试课程,原则上进行在线考试正式开学后安排线下结课考试。

3、在线教学期间授课结束的考查课程,满足所有学生具备线上考核条件的,可以采用大作业、论文和口试等方式开展线上考核。任课教师填写《西安石油大学疫情期间课程考核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教研室(系)、开课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开考前2周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对于因故无法参加课程在线考核的学生,应在申请表中的进行注明。

三、线上教育教学质量

1、各教学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在线教学的质量管理,不断完善线上课堂质量监控保障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教学设计,及时调整教学进度,积极创新教育教学方式。

2、对于已经结课的在线课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效果评价,扎实提高教师线上教学质量。

3、提高任课教师信息安全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指导教师严格遵守《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开展直播教学,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不得要求所有教师都制作直播课程。

附件:西安石油大学疫情期间课程考核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3月23

附件:

西安石油大学疫情期间课程考核申请表(考查课)

课程

名称


课程

编码


开课

单位


学分


理论

学时


实验

学时


实践学时


上机

学时


任课

教师


起止

周次

周—

上课

班级


计划上课人数


实际上课人数


考核

方式


考核

时间


教学效果(自评)


教研室(系)

意见


                                   年   月   日

开课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年   月   日

其他情况说明


附:课程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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