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确保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西安石油大学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学生(在籍)。
二、 审核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0日
三、 工作要求及填表说明
1、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所有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均达到60分或者合格以上,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2、学生在四年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且未按要求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或不符合延长修业年限申请条件的,应当结业;学生结业后一年内,可申请参加一次课程补考,补考合格后,由学生本人申请,原所在院系审查,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术委员会批准,发给毕业证书;结业后一年内课程补考仍不及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补考或一年内不来申领毕业证书者,学校不再发给毕业证书。
3、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西安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各院(系)须对2019届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尤其是对留级、试读、转专业、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本次毕业生审核工作主要从学生不及格门数、重修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门数、英语四级(外语类学生按照专业外语四级)、违纪情况、课外实践学分、毕业结论、学位审核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按照下列要求填写《西安石油大学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审核表》。
(1)不及格门数列只填写不及格门数。
(2)重修学分列只填写重修学分高于40学分以上的实际重修学分数。
(3)通识教育选修课门数列只填写未修满5门的通识教育选修课门数。
(4)英语四级专业外语列只填写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355分(不含355分)的分数(艺术类学生、体育类学生、民考民及参加学校组织的境外联合培养项目且在境外学习至少1学年的学生除外);外语类学生只填写全国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总分50%(不含50%)的分数。
(5)违纪情况列只填写记过以上(含记过)等违纪处分,同时标注何时受处分。
(6)毕业结论包括毕业和结业,结论为毕业的不必填写,结论为结业的在毕业结论列填写“结”。
(7)学位审核结论包括有学位和无学位,结论为有学位的不必填写,结论为无学位的在学位审核列填写“无”。
(8)根据审核结果填写班级人数、获毕业资格人数、获结业资格人数和获学士学位资格人数。
(9)各院系严格按照审核结果,将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名单进行公示。
(10)毕业生审核名单由各院(系)教学办两名老师审核后确认签字,经主管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于6月20日上午12:00之前报送教务处。
注:6月24日下午17:00之前完成申请留级学生的业务办理,如逾期未办理该事宜,按结业生处理。
联系人:张老师 廖老师 电 话:81469762
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