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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5 15:25:15   作者:jwch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工作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切实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试组织管理
    各院(系)要按照《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考试组织、试卷收发、监考、巡考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将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从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出发,以对学校、教师、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认真做好监考教师的选派和业务培训。监考教师是维护考场秩序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有读书看报、批阅试卷、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串岗聊天、随意离开考场等不符合监考员身份的现象,要以预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为目标,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肃考试纪律,倡导诚信考试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坚决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教育广大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听信各类助考传言,不得参与QQ群、微信群发布的各类考试信息传播。学生应持有效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认真遵守考生守则,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巡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自尊自爱,诚信考试。

   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学生,将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严格阅卷评分,按期录入考试成绩
    各院(系)要认真组织阅卷,统考课程的试卷评阅必须实行流水作业,集中评卷。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评定成绩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五、加强过程监控,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严格考风考纪管理,加强监考教师、考试工作人员、参加考试学生的监督管理。监考教师、考试工作人员、阅卷教师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教学和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加强校园网有害信息监控,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1)纪委监察处受理关于监考教师、考试工作人员的问题反映。

联系电话:88382230

(2)教务处受理关于监考教师、考试工作人员、试卷评阅教师的问题反映。

联系电话:81469778  81469053  81469761邮箱:jwch@xsyu.edu.cn

(3)学生工作(部)处受理关于参加考试学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反映。

联系电话:81469025  81469766

(4)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受理监考教师、考试工作人员、试卷评阅教师的问题反映。联系电话:88382382

(5)信息中心受理校园网有害信息举报。联系电话:88382520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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