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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2 09:17:35   作者:教务处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确保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审核对象

西安石油大学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学生。

2.工作要求及填表说明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安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各院(系)须对2018届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尤其是对留级、试读、延长学制、转专业、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本次毕业生审核工作主要学生不及格门、重修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门、英语四级(外语类学生按照专业外语四级)、违纪情况、毕业结论、学位审核等方面进行审核,按照下列要求填写《西安石油大学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名单》。

1)不及格门数列只填写不及格门数。

2)重修学分列本科学生只填写重修学分高于40学分以上的实际重修学分数

3)通识教育选修课门数列本科学生只填写未修满5门的通识教育选修课门数。

4)英语四级专业外语列只填写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355分(不含355分)的分数(艺术类学生、体育类学生和民考民学生除外);外语类学生只填写全国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总分50%(不含50%)的分数。

5)违纪情况列只填写记过以上(含记过)等违纪处分

6)毕业结论包括毕业和结业,结论为毕业的不必填写,结论为结业的在毕业结论列填写

7)学位审核结论包括有学位和无学位,结论为有学位的不必填写,结论为无学位的在学位审核列填写

8)根据审核结果填写班级人数、获毕业资格人数、获结业资格人数和获学士学位资格人数。

毕业生审核名单由各院(系)教学秘书填报,经教学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于620日上午12:00之前报送教务处。

注:622日下午17:00之前完成申请留级学生的业务办理,如逾期未办理该事宜,按结业生处理。

联系人:廖惠玲  张浩

 话:81469762

教务处    

                                                                                 二〇一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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