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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6 10:46:49   作者: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院(部、系):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教学任务、课表编排工作,保证下学期学校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课计划的审核

各院(部、系)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核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保证开课计划准确无误,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开课计划审核工作

在开课计划中,“两课”课程名称采用简称,简称与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名称对应关系如下:

序号

培养方案课程名称

开课计划简称

开课学期

备注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政课基础

1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思政课纲要

2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思政课原理

3


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思政课概论

4


     二、教学任务的落实

各开课院(部、系)认真核对所承担的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科学合理设置合班、教学进度以及任课教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学任务填报工作。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为:2017年9月4日-2018年1月19日,共20周。

2014级、2015级、2016级教学周为1-18周,2017级教学周为4-18周。周五7-8节不安排教学活动,第9 -10周周三7-8节不安排教学活动。法定节假日不安排教学活动。

2.各院(部、系)应积极推进小班教学,控制教学班规模,每个教学班的合班数不超过4个班级,不允许跨院系合班。

3.教学进度安排注意课程先行后续和周学时的合理分布,保证学生学习效果。原则上,学时小于40的专业课程应统一在第8或第10周结束,学时大于等于40学时的专业课程应统一在第18周周五前结束。公共平台课程的教学进度由教务处协同相关各院(部、系)统一安排。

4.安排教学任务时优先考虑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教学工作,省级名牌(特色)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必须安排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担任主讲。教授、副教授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规定》要求合理安排教学任务。

任课教师承担双语教学课程必须符合《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开展双语教学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新进青年教师只有在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学校颁发的《青年教师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课程主讲,独立承担教学任务。

5.对于需要录制的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须提前申请报备教务科,统筹安排。

6.各院(部、系)安排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做好下学期教师新开课、开新课、新开通识教育选修课及双语教学授课资格等的审查工作,按时办理审批手续。

7.除音乐系除外,其它院系本科生全部安排在鄠邑校区上课。

三、课表编排

各院(部、系)科学、合理的进行课表编排工作,保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合理衔接。教务处负责一、二年级跨两个院系以上的公共课程课表编排,院(部、系)其他课程的课表编排

1. 鄠邑校区任课教师承担不同教学班的教学任务时,最多四节连排,课堂教学一般每天不超过4学时,各院(系)安排教学任务时应综合考虑。

2.所有排课教室,由教务处根据各学院(部、系)专业、课程、课头和合班情况统一分配调度教室资源。

 

3.对于实验、上机等教学环节的安排,以不影响其他课程安排为原则,根据课程实际利用教学班空闲节次或周末等时段进行统一安排。

四、工作要求

1.6月2日(第14周周五)前完成开课计划审核工作。

 

2.6月16日(第16周周五)前完成教学任务填报工作。

3.6月30日(第18周周五)前完成课表编排工作。

各院(部、系)应按照工作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工作。院(部、系)开课计划、教学任务及课表纸质版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院(部、系)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冯旭亮              电话:029-81469761

 

            教务处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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